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0〕10号B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

李际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实施岳阳松杨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实施了多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如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洞庭清波”专项整治等一系列行动,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截至目前,松杨湖水质有所改善。

近三年以来,针对松杨湖流域治理已实施了云溪河下游沿岸工业历史遗留固废渣处置项目、云溪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松杨湖重金属污染底泥综合治理项目及云溪河上游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等。先后拨付云溪区中央、省、市三级环保专项资金6001.43万元,合计项目15个。其中中央环保专项资金3590万元,项目4个(土壤污染防治及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资金300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550万元;水质断面奖补资金4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2301.43万元,项目6个(大气污染防治燃煤锅炉淘汰奖补资金2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70万元;长江岸线环境综合整治资金2000万元;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资金10万元;洞庭湖生态专项整治奖补资金101.43万元);拨付市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资金110万元,项目5个。

根据市和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松阳湖环境综合治理应以云溪区政府为主体责任单位。近5年市级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投入巨大,我局将积极协助市生态环境部门研究和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我市“十四五”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管理的目标指标、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和重点工程,力争将松阳湖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纳入论证对象,通过争资争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同时,我们将协助云溪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松杨湖水环境整治项目申报,收集信息,千方百计争取项目治理资金,力争将松杨湖治理纳入生态环境部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中,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切实改善松杨湖水环境质量。

另外,我们将建议云溪区政府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企业施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行PPP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动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洪建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  涛;0730—885017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