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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0〕16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

曾君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明了方向。根据文件精神,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将发展农业新型主体纳入了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作为战略性任务进行部署。2019年,我市主要围绕省级特色产业园、产业强镇等项目,重点帮扶粮食、油脂、蔬菜、茶叶、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依靠国家强农政策,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绿色生产转型,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农耕体验、创意农业等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促使农区变景区、产品变商品。利用海吉星等农产品物流园,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流通。运用多种方式促进农业特色经济发展,以此吸引各类社会经济主体投资参股,进一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市本级财政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切实加大了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一是财政每年在预算上安排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2019年,统筹省市财政资金投入共2.98亿元支持了我市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含农业合作社发展、农机化发展补助、种养大户奖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奖补等)。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19年共争取中央、省、市资金15.68亿元(含农田水利、耕地地力保护及土壤改良、水电设施建设及维护等),用于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相关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通过发改立项,对农业面源污染也投入了大量资金,不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

三是认真落实农业保险政策。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投入2.97亿元,开设了生猪价格指数等三类政策性保险,市财政每年安排达200万元用于市辖区保费配套补贴。目前,其他农产品价格保险险种正在探索推动阶段,我市财政正在积极向省争取将农产品价格保险纳入我市试点项目。

四是由市财政注资成立了融资担保公司,积极面向全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助力“三农”企业发展壮大。从以下七个方面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面临的问题:(1)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实现按户连片种植,着力解决地块细碎化等问题。(2)加大农民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做优做强,鼓励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3)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把强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4)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探索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同时创新农业金融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担保服务,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等问题。(5)推进“一村一品”创新提升发展。(6)培育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组织,推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加快发展,鼓励开展多层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创建,促进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7)积极向上级争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相关项目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促进作用。同时,注重发挥农村信用担保资金撬动作用,我市成立了湖南省农村信用担保公司岳阳分公司,该公司成立五年来,累计为全市900多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2000多笔,总计16亿元以上的贷款担保,农业担保户数和担保余额在全省的份额占10%左右,排在全省靠前位置。目前,全市农业项目贷款在保余额5.3亿元。

对于您提出的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的建议,市财政将通过进一步加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力度、积极筹措资金等办法,切实加以解决,重点研究解决。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彭  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任振华;0730—885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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