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0〕18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

余祖应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铁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平江县板江乡经费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铁山饮用水源保护和工作(以下简称“铁山两保”),2014年市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山饮用水水源保护与库区民生保障的意见》(岳发〔2014〕12号),市本级财政按照岳发〔2014〕12号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对库区范围内相关县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临水居民后靠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库区特困居民建房补助、库区居民生活污水净化设施建设补助、关停库区危害水源的企业场所、库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工作给予了一定补助。

一、对于建议提出的“参照邻近岳阳县月田等乡镇标准给予同等待遇,将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并优先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污染整治、生态保护类的项目资金支持”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山饮用水水源保护与库区民生保障的意见》(岳发〔2014〕12号)对于铁山库区饮用水源保护范围、饮用水源保护目标、饮用水源保护措施和库区民生保障均有详细界定和具体任务要求。根据保护区界定,岳阳县毛田镇、公田镇、月田镇,平江县板江乡均属于保护区范围内。一直以来,市财政严格按照文件和市政府要求相应安排市级补助资金,不存在区别对待问题。2017-2019年,市本级财政共安排拨付平江县铁山库区水源保护和民生保障资金697.46万元。2019年安排拨付平江县板江乡“铁山两保”资金214.13万元,其中:生态公益林补偿131.4万元、水源保护奖补22.73万元、库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补助60万元。2020年,在经济下行、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紧张的情况下,市财政仍将平江县板江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库区乡镇奖补等项目纳入了“铁山两保”经费保障。

关于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污染整治、生态保护项目资金问题,包括岳阳县月田、毛田镇此类项目,主要是由属地县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如平江县板江乡相关实施项目属于岳发〔2014〕12号文件规定的市级财政支持补助范围,平江县可对照文件按程序向市申报相关项目资金,市财政将按政策要求和相关标准给予全力支持。

二、对于建议提出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第十三条:‘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研究制定以地方补偿为主、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办法。鼓励...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建议按标准给予平江县板江乡一定的生态保护补偿经费”问题。

我省在2019年底出台了《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湘财资环〔2019〕1号),省级对湘、资、沅、澧干流和重要的一、二级支流及其他流域面积在18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建立水质水量奖惩机制。按照管理权限,目前我市正在起草,并拟于年内出台《岳阳市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拟对我市范围内包括新墙河在内的主要河流建立横向生态补偿保护机制。方案按照整体推进、稳步实施,责任共担、奖罚并重,水质优先,兼顾水量的原则,制定市级生态补偿奖惩措施,明确横向生态补偿方式及补偿标准。铁山水库属于新墙河流域,其横向补偿责任主体为平江县、岳阳县政府。目前《岳阳市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方案出台后,市财政将对平江县板江乡在内的新墙河流域纳入重点关注支持范围,也希望平江县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彭  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任振华;0730—885014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