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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5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0〕23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

钟军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摆上重要位置。据统计,我市开展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以来。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8.7亿元、整合安排项目资金1.6亿元、发动群众筹资筹劳4.9亿元。市财政在受减税降费、疫情防控、“三大攻坚”大环境影响,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情况下,2020年,市级财政仍然在预算上安排了4000余万元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拨付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24号)提出了支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围绕改革任务、优势区域、重点项目等,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充分发挥市州、县市区特别是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主体作用,自下而上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体制机制。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了“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从财政、金融、社会资本3个方面创新多元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应该说从制度层面,市级财政初步建立了财政稳定投入机制。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岳阳市2020年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升级版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经费多元投入机制,按照项目整合、财政投入、群众筹资投劳等方式筹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充分利用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复耕复垦指标交易资金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本级每年预算安排以奖代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安排必要的保洁经费下拨到乡镇;积极探索以奖代投机制。

市财政将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力度,全力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继续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市农村环境整治相关项目和资金的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彭  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任振华;0730—885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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