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市人大代表建议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0〕27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

潘玉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边远地区教师福利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市加大对了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使得乡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一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加大对农村学校校舍维修的财政投入。用于乡村学校的危房改造、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等,切实改善了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三是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切实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如:实行农村教师特殊津师的岗位津贴或生活补助费。建立优秀教师奖励基金,在严格考核其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分层次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以激发骨干教师的工作热情。切实解决好乡村教师周转住房的问题,让他们能够安心、全心投入教育教学等等。同时,我市基本落实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的“两个同酬”。据了解,目前我市大部分县市区已出台或即将出台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的相关政策,按地域边远程度不同分档次给予补助。如:根据湘人社发〔2015〕53号文件精神,我市乡镇学校教师比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各县市区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不一。落实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平江县纳入中央“武陵山片区农村教师人才津贴”政策范围,对在乡镇中心学校、村小、教学点的教职工,每月分别发放700元、500元、3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设立艰苦岗位补贴。县财政补贴全县506个边远艰苦岗位每月200元,并在506个岗位中划定203个一类艰苦岗位,每月另外补贴400元,补贴到岗不到人。这些举措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关键还是要把政策落到实处。市财政作为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部门之一,我们将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履职,因地制宜提出符合我市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并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从而逐步解决好乡村教育与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彭  坚

联系人及电话:胡春江;0730—885017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