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云溪财力,更好服务石化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国发〔2017〕56号),以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省与市县收入划分办法的通知》(湘财预〔2018〕1号)精神,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开征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为地方收入,由省与市州或省与县市按30∶70比例分享。
综合我市实际考虑,报经市政府同意,由市财政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岳阳市中心支行三家联合行文,明确将环境保护税作为市级独享税种,各区(包括岳阳楼区、经开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云溪区、君山区、屈原区)不参与分成。其理由:一是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岳政发〔2007〕18号)明确规定排污费是市级独享收入;二是与环保部门的行政体制和原征收体制相适应;三是有利于市级统筹安排支出,推进城区治污一体化管理;四是咨询有关市州,过来属市级独享收入的本次依旧为市级独享税种。
由于征收方式发生改变,从目前征收情况看,环保税的征收额低于预期,能否实现全年预算数尚为未知数。市政府已经发现并重视这一问题,部署了专题行动。由于收支规模较小,仅仅靠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无法满足环保支出的需要,环保支出主要还是依赖上级补助和财政统筹投入。
二、工作打算
1、云溪区是我市的化工产业集中区,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今后我们将加大对云溪区环保事业的关注,在市级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云溪区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
2、近几年,市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云溪的支持力度。对于云溪财政运转困难,我们将借助财政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调研契机,重点剖析,找准着力点,重点汇报,共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在财政体制上,积极建言献策,尽力给予支持。
3、历年来,云溪区在推进新型工业化、服务大厂、环境保护等方面为全市作出了贡献,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协助云溪区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