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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18〕3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7-05 浏览次数

曹显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直驻区单位人员力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市直驻区单位人员经费的安排,我们一直以来执行的是统一的标准,从人员经费到公用经费都与市直其他单位一视同仁,没有区别对待。对于专项经费的安排,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从2018年预算情况看,对于市本级单独安排专项经费的公安、工商、国土等驻云溪区分局,其专项预算与其他区比较均高于平均水平。

对于驻地机构,各级政府都存在安排投入的类似情况。作为主要为市辖区作贡献的市直驻区单位,为区级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针对驻区单位的一些实际困难,建议云溪区政府也给予充分的关心与支持,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以利于驻区单位更好地为云溪区人民服务。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将努力做到两条:一是关注和督促市直驻区分局预算执行;二是考虑云溪区在推进新型工业化、服务大厂等方面为全市作出的贡献,我们将在财力可承受范围内,逐步加大对云溪区的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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