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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财政:合理使用三公经费,过好“紧日子”

来源:县市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12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平江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坚持节用裕民,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把有限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积极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一是建制度定规矩。制定出台《平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平江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接待等综合性公务支出的审批制度以及报销程序做了明确的规定,支出制度和细则装订成册,人手一本,将制度规范宣传到位。

二是控预算缩开支。加强部门预算控制,编制部门预算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单列,按照定额标准和限额,将“三公”经费统一编入股室单位支出预算,并单独分项列示,确保全年“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杜绝在预算之外摊派、转嫁相关费用。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严格压缩各类不必要的开支。2020年,财政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23.14万元,2021年1月至7月,“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支出8.21%。

三是明职责细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公务支出管理。经费的经办股室单位落实经费管理主体,在制度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支出;办公室、机关财务股加强经费统筹管理,切实做到勤俭节约;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加强经费报销复核关,重点审查支出标准的合规性和财务票据的真实性;局机关纪委、机关财务股加强公务活动经费的监督审查。

四是常自查促成效。根据《平江县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适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自查、自纠工作。建立自查、自审、自纠长效管理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和联查处理机制,杜绝公款吃喝,杜绝奢靡浪费,严格规范公务活动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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