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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围绕“纠四风”狠抓财政监管

来源:华容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7-11 浏览次数

一是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执行四部委2013年颁布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31号令,按照人社部门新审定的标准发放津补贴,严禁超标准、范围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乡镇补贴和年休假补贴;住房公积一律按照基本工资加津补贴(绩效工资)的12%安排,不得超标准缴存;各类指挥部的经费据实核算,取消人员工作经费。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坚决在预算调整时核减预算经费。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陆续以华容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制度和标准,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下一步重点是查漏补缺,完善公务支出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的配套,确保制度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三是加强财政监管。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采用查看制度资料、实地检查信息系统、相关账目以及与相关岗位人员谈话等方式,对各单位的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会计集中核算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切入点,检查了2013年以来各单位财税政策执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等情况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2015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14-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农业保险资金、乡镇公有资产、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开展了专项检查。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制定了《华容县财政局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讨论,规范自身行为,推动全局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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