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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突出“七更”

来源:平江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10-0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完善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平江县财政局突出“七更”,扎实做好2017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一、收入预算编制更完整。全面分析政策变化和收入增减变动因素,积极稳妥确定各项收入。继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对暂列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专项收入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继续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专项收入实行县级统筹。

二、支出预算控制更严格。一是足额预算人员经费,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二是公用经费实行定额管理,细化预算,据实编列;三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行政经费,其预算数不得超过2016年预算规模,“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过当年预算数。

三、改革支出安排更明确。一是全面对接机构改革,相应调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和财政局归口联系股室,依规编制涉改单位部门预算。二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缴费预算均按有关改革规定执行,调整计提基数,适当降低缴费率。三是顺应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在公用经费定额内安排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交通补贴经费。

四、涉农资金整合更到位。根据湘政办发[2016]53号文件精神,2017年起,除按上级规定将中央和省级层面39项专项资金按比例进行整合外,加大县本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进一步精简项目数量,严控项目设置,界定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五、存量资金盘活更主动。继续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对上级安排的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项目结转资金或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项目资金,全部作为结余资金管理,一律收回县财政统筹安排,相应列抵相关单位2017年预算支出。

六、预算绩效管理更深入。准确、全面、及时申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目标申报完成后,由县财政局进行综合性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方可进入预算编审下一步流程。部门预算批复与绩效目标批复同步进行。

七、预决算信息公开更具体。强化预算信息公开部门主体责任意识,部门预算批复后二十日内,在县政府或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密切关注公开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做好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明确财政局内设机构预决算公开分工责任,形成合力,推动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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