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艰巨繁重的防汛救灾任务,日前,平江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县特大暴雨核灾救灾工作会议精神,在前期安排500万元应急资金(灾民安置)的基础上,再次调度抗洪救灾资金2135万元,按灾情一类乡镇150万元、二类乡镇100万元、三类乡镇50万元的标准,迅速分配拨付到全县24个乡镇和重要涉农部门,支持全面开展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
为了提升救灾资金运行效率,平江县财政局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尽可能简化拨款审批手续,加强信息网络监测,并协调银行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加快单据凭证流转,确保救灾资金第一时间下达到受灾乡镇。
平江县财政局要求, 抗洪救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发挥效益,严禁截留挤占、挪作他用或优亲厚友,后期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将依规处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