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根据全省财税收入征管“两个三年行动”计划,科学制订收入目标,从责任落实、机制完善、挖潜堵漏等方面发力,力争2018年财政收入量质同升。今年元月,该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27.6%,税收占比达85.2%,实现了财税收入“开门红”。
一、迅速部署,压实征管责任。坚持以税务部门征收为主和乡镇、部门协税护税相结合的税收征管机制,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上做足文章,完善税源税收台账,细化目标任务,坚持“每月入库10个百分点”的好传统,确保各项收入全面均衡入库。
二、健全网络,推进综合治税。督促各乡镇全面加强协税护税,全力挖潜控流,进一步摸清税源底数,建强班子,配强力量,切实担负起协税护税的主体责任;要求银行、国土、房产等部门切实担负协控联管责任,与财政、税务部门共享信息联网平台,及时全面提供涉税信息资料,完善税源动态监控体系,做到“源头把关,先税后证”,协助税款收缴;探索建立重点工程和重点部门联合治税新机制,确保全县重点工程税收颗粒归仓。
三、整合力量,深化国地税合作。进一步拓展国地税合作空间,有效整合办税服务资源,全面推广“一窗一人”办税模式,发挥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乘数效应。增强“互联网+税务”理念,以金税三期系统为平台,针对所有重点行业的薄弱环节开展“重点行业征管升级行动”,继续加大阳光办税力度,确保纳税人满意。
四、统一模式,狠抓非税收入。强力推行“财政开票、银行代收”的征管模式,加大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县政务中心力度;及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停征免征的一律不能征收,进一步为企业减压。
五、强化考核,推动目标落地。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的督查通报机制,对执行不力、推动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乡镇单位,提请县委县政府进行约谈;严格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财税入库进度与征管部门工作经费、乡镇(园区)资金拨付“两个挂钩”,倒逼完成目标任务、做实收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