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平江县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工作部署,在全国率先启动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和动态监控试点,有效增强了用款单位的绩效意识,打通了扶贫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试点经验得到了财政部、省财政厅的充分认可。
一是提高站位抓部署。平江县委、县政府把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作为高质量脱贫、如期摘帽的重要保障,成立由县政府牵头,财政局、扶贫办等单位参与配合的工作班子,学习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出台了《平江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和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进行了细化,确保了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协作压责任。一方面,加强财政与交通、发改、扶贫、民政、农业、林业、水务、畜牧、残联、纪委监委、审计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定期交流会商填报试点情况,及时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推进监控成果共享。另一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填报”的原则和“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要求,明确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县级主管部门和各乡镇为绩效管理主体,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分工明确、责任上肩。
三是精心遴选定项目。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要求和平江实际,遴选资金量大、项目实施情况好、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的14家单位为首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试点单位,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然后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和所有扶贫资金。
四是强化培训提水平。采取“以会代培”方式,组织14家单位主管扶贫的领导和项目负责人,集中学习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政策精神,解读典型案例,开展相关数据、表格填报辅导,并建立了微信工作交流群进行在线答疑,帮助其掌握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内容、方法,过好政策关、业务关。
五是严格审核保质量。重点从四个维度,切实加强绩效申报审核,确保申报质量。一是从扶贫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价,看项目是否符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是否切合当地实际情况,是否能给贫困人口带来实惠;二是从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进行分析评价,看扶贫资金管理系统是否健全,内部控制和责任机制是否存在并有效实施,财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三是从项目绩效指标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进行分析评价,核实扶贫项目立项的公平性、合理性,关注帮扶对象确定是否存在随意性和主观性的情况;四是从扶贫项目的经济性、社会性进行分析评议,看是否确保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是否推动本地资源和环境的良性循环。
目前,该县首批14家试点单位和43家主管单位的扶贫资金列入绩效目标申报范围,共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112套,涉及进入统筹整合专户的扶贫项目2194个、资金7.16亿元(其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27亿元),并将36类、4.57亿元的资金信息录入动态监控系统,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