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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7-09-27 10:25 来源: 预算科 
 

岳财预〔2017〕52号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的通知》(湘财预〔2017〕58号)精神,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区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    万元,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110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湘财预〔2017〕38号文件下达的2017年第一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包含在本次下达的额度中。

由于政府债务还本都已通过置换债券资金安排,新增债券资金都是可用财力,各地务必按规定管好用好,切实发挥好债券资金的作用和效益。非行政区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应根据具体用途进一步细化,并报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审查备案。

一、新增债券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地方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政府债券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等中央和省明令禁止的支出。

二、落实好中央和省既定的各项政策部署,不得盲目铺新摊子。新增债券资金要优先用于落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农村安全饮水、乡村(社区)卫生室和义务教育学校等基层医疗教育公共服务设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落实好中央和省各项政策部署,不得盲目铺新摊子。其中,已明确用途的,要按规定将资金用于指定用途。

三、新增债券要与年初预算打通盘活、统筹安排。各地要把新增债券与年初预算安排打通盘活,统筹财力足额落实工资、津补贴、基本养老金等各项调资政策,保障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基本民生需求,在实现预算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更好地完成资金保障工作。

 

附件:2017年新增债券额度分配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9月25日

岳财预〔2017〕52号2017年新增债券额度附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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