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编稿时间: 2016-08-23 来源: 市财政局 作者:未知

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刻不容缓。

一、主要成效

实现了“三化,四规范”。“三化”,一是考评常态化。为确保全年非税收入任务应收尽收,我们制定了《岳阳市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岳阳市市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考核办法》、《岳阳市县市区非税收入考核管理办法》、《岳阳市政务中心非税窗口考核制度》、《岳阳市市本级非税收入收缴银行代理业务业务年度综合考评办法》。通过量化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方位严格奖惩措施,使收入计划落到实处。

二是成本制度化。就是制订非税收入新的成本率,我们对全市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摸清了收入底子,制定了新的成本率,对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5大类92项,重新制定了新的成本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直预算单位非税收入成本率明细表》,各执收单位做到了心中有数,建立了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财政预算体系,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三是票据电子化。2015年市本级共投入200多万元,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服务器进行了改造,将非税数据库迁移到金财工程大平台,共安装调试单位电脑终端288台,利用国库集中支付专用线174条,新增数据专用光纤91条,新配备电脑261台,安装POS机65台,覆盖市本级所有一般缴款书三级用票单位265家,已全面实现市本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化,达到了“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信息共享、高效便民”的要求,充分发挥了非税收入票据“以票管收”的作用。

做到了“四规范”:

一是规范收入管理。严格按政策执收,实行阳光征收,定期对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收费项目与标准实行政务公开,将19家执收单位的收费纳入政务大厅办理,促进了依法征收,便民便利。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实行统筹安排,执收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执收单位履行职能的业务支出,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政府统筹解决,解决了预算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的问题。完善非税收入退付制度,严格按退付审批程序,根据不同退付情形,依法确认和经权威部门认定后,直接退付给缴款义务人或执收单位。

二是规范缓减免。凡涉及减免申请,严格按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减免非税收入。建设单位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缓、减、免非税收入的,按市政府规定的非税收入缓缴、减缴、免缴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执行。

三是规范礼品处置。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我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上交礼品处置规程》,对市纪委、检察院等移交的市直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上缴的礼品,包括烟酒、土特产等非现金类物品作了处置规定,明确了礼品的登记、评估、处置和收入缴库等处置流程。

四是规范医疗结算。市非税局下文明确规定,医疗系统不得使用往来收据办理结算,所有医疗结算一律凭住院结算票开票,减少票据使用风险。

二、主要问题

一是认识上的误区。受传统的“自收自支”、“收支挂钩”等预算外资金惯性思维影响,有些单位认为自己执收的非税收入属本单位收入,因此坐支、截留非税收入的现象仍存在。随着部门预算管理的逐步规范,有些部门单位认为多收非税收入只是增加了财政收入总量,严控“三公支出”,收多收少,与部门利益关系不太大,应收不收,应罚不罚,致使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出现非正常下降,削弱了政府对财政收支的管理。

二是制度上的缺失。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非税收入征管法律体系,今年3月财政部下发《关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对设立和征收管理、票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但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制度设计上影响很大,部分非税项目省级分成比例过高,市级分成比例过低,部分留归市县的分成收入不足以补偿其征收成本。且部分非税项目省级分成后未补助市县。部分非税收入项目因制度缺失导致征管工作推进阻力较大,非税收入难以征收到位。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城市广告收入等。另一方面,挖潜缺乏制度保障。《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254号令)虽于2011年出台,但除河道采砂、停车泊位收费外,其他国有资源均未配套出台具体的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致使工作推进中阻力较大。

三是管理上的缺位。我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由于体制、机制上的原因,非税收入多部门、多科室管理,比喻,土地出让收入由局综合科管理,非税收入核算由局国库科管理,还有一些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没有缴入非税账户等等。随着预算管理改革到位和财政保障水平提高后,非税收入执收工作“不作为”有所抬头,致使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出现非正常下降。如执法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缺乏有效监管,有些罚没和扣押财物不能及时上缴财政。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有待完善,实行新的非税收入成本率后,统筹安排非税收入财力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

四 是监管上的滞后。我市非税工作成立于2004年5月,是岳阳市财政局归口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下辖办公室(稽查科)、征管一科、征管二科、票据核算科。核定人员编制18人,由于没有专门的稽查科室,人手有限,非税收入监管、稽查制度未建立,严重制约了非税收入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如在集中稽查力量,强化稽查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彰显稽查威力和节约稽查成本等方面与快速发展的非税收入征管措施相比,稽查制度相对滞后,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监督工作难以到位,以查促管工作有限。

三、对策建议

(一)要加快法制建设。

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必须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为此,应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法制建设,建议省里修订《湖南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对非税收入项目管理、征收管理、票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分类制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从而确保非税收入规范管理。通过立法,赋予非税收入征管机构合法的征管主体地位,将分散于财政系统内部的非税收入政策管理、预算管理、票据管理、征收管理、核算管理及结算统计等各项职能,统一归口到非税收入征管机构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非税收入多头管理、职能分散的问题。要全面清理各项规范性文件,对国家下文取消的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对小微企业减免收费政策,要依法依规依程序,不折不扣的落实好。

(二)要加大征管力度。

在国家政策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和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应突出如下重点:

一是突出协调抓征收。财政与各执收单位要协调一致,避免多头管理,做到征管工作不缺位、不越位,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确保各执收单位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二是突出难点抓督收。对非税执收难度大,无正常理由突然减收和欠收的单位,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实现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做到应缴尽缴。

三是突出重点抓查收。对于重点行业、重要执收部门,要坚持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全年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对这些单位的非税收入票据、账户、收入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执收单位挪用、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违规现象,做到资金安全、及时的缴库。

四是突出票据抓应收。加强票据管理,对票据的发放、领购、使用、核销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建立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做好票据的精细化管理,实现“以票管收、以票促缴、以票治乱”的作用,达到以票据“源头”控收的效果。

五是突出资源抓广收。重点关注自然资源(如国土、矿产等),城市公共资源(如停车泊位、电视台及户外广告、公园门票等)收入,防止资源无偿、无序低价使用或隐形流失,充分利用其使用价值创造财政收入。

(三)要加大预算编制改革力度。

根据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对非税收入实行更规范的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机构于预算年度开始前,认真核定市直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测算并扣除政府统筹资金后,作为非税收入年度预算。市财政局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把非税收入形成的财力,根据非税收入不同性质,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同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涉及省、市、县级分成的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省级应让利于市、县级,便于调动市、县非税收入征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涉及部门、单位之间分成的非税收入,其成本率确定后,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四)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金财工程”的要求,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并入财政业务系统大平台,积极推行非税征管、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专户管理等信息共享和财税库银联网建设,实现信息动态共享和实时在线监督。同时,不断完善征管系统功能,实现项目管理、票据管理、征收管理电子信息化。要全面推进票据电子管理,简化票据种类,扩大一般缴款书使用范围,推进财政票据发放、保管、使用、核销年检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要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功能,对具备一体化征收条件的非税收入项目,市政务服务中心、非税、电子政务等相关单位要积极搭建平台,适时纳入“一票制”征收,提高征管效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非税征管。

(五)要加大考核监督力度。

要强化非税征管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非税收入执收工作责任制》,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基本思路,加强对同级执收单位的监管考核,加强对县市区的考核,将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政府绩效考核等方面,提高考核效力,着力解决对同级执收单位手段偏软、偏弱的问题。对非税收入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惩处。要严控减免行为,执收单位应当依法征收非税收入,严禁擅自缓征、减征、免征,要严控开缓减免口子,严格执行缓减免程序,严查违规缓减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