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财政票据年检情况的通报

编稿时间: 2022-04-11 来源: 市财政局办公室 作者:未知

市直各单位、相关社会团体:

为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湘财非税〔2016〕7号)等规定,我局对市直各单位、相关社会团体2021年度领用的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市直各用票单位认真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强化了对财政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核销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度应年检单位407家,已年检合格405家,合格率99.5%。岳阳市政府办公室等26家单位,被评为岳阳市2021年度市直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同时,在票据日常管理和年检中发现个别用票单位还存在以下问题,须切实加强整改。一是票据使用不规范。个别行政事业单位领用票据后没有执行《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有用《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收取非税收入的行为。是票据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未按规定设置票据管理台帐,票据存根未按照装订成册,存根包装外无任何标识,也没有按年度、月份顺序存放,不利于票据存根查找,同时未执行保存5年再报批销毁的规定。三是个别单位对票据管理工作不重视。有些社会团体票据无专人负责,票据管理人员变动后,不及时办理票据及《票据领用证》交接工作,也不对新任票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有发生票据遗失的现象。岳阳市营养协会、岳阳市群众文化学会等2家单位未参加年检,为岳阳市2021年度市直财政票据管理工作不合格单位

本次票据年检不合格的单位,请在4月20日前,到市财政事务中心补办年检手续,补办时请提交整改意见书,要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领导签字。未补办年检前将暂时停止票据供应;连续两年未参加票据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用票单位将暂停其财政票据领用资格。

 

附件:岳阳市2021年度市直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岳阳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日

                 

   

 

附件

 

岳阳市2021年度市直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先 进 单 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党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云溪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岳阳广播电视大学、岳阳文化艺术会展中心、市一职中专、市十中、岳阳日报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容环境卫生收费管理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社会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