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1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0-09-15 来源: 岳阳市非税局 作者:未知

市直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

为科学、准确编制2021年财政综合预算,经研究决定, 2021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制工作提前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原则:

1、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相关管理规定,将各项非税收入依其不同性质,分别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方式纳入财政统一管理,并依据非税收入具体科目据实填报。

2、坚持实事求是。执收单位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编制收入计划,不能虚报瞒报,也不能漏项隐项,应做到应报尽报,切合实际。

3、坚持积极稳妥。既要根据往年实际完成情况,以不低于上年实际完成水平为原则编制,又要充分考虑影响收入变化的积极因素与不利因素,进行合理预测。

二、 填报要求: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包括: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收益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包括:各项教育收费和福利彩票机构业务费。各单位根据非税收入性质将具体征收计划填列在对应栏目。

1、项目编码: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基金等项目代码选择填列。

2、项目名称:根据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收益、罚没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等收入类别中列明的收费项目名称填列。

3、2021年收入计划金额:各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类别逐项测算,积极稳妥地编制收入计划。除重大政策调整或上级明文规定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外,部门(单位)组织的非税收入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完成水平。

4、执收执罚成本或业务费:除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个别项目外,其余收费项目成本率均在岳政办函〔2014〕78号文件的基础上调减10%(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为20%),并以此计算出各项执收执罚成本或业务费。

5、可支配收入:按2021年非税收入计划减去执收执罚成本或业务费得出。

6、收费依据:按政策文件收费的,注明相关文件号;按合同、协议等收取的,注明依据合同或协议收取。同时提供相关文件或合同、协议复印件。

7、单位性质: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定额拨款、自收自支。

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已移交市机关事务局管理的,不再作为本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计划,改由市机关事务局统一填报。

单位有明确的收费职能或明显稳定的非税收入而故意瞒报、漏报的,对其实现的非税收入,财政全额收缴,不予实行超收分成;对故意错报收费项目的,按最低成本率计算执收成本;对收入计划执行偏差较大的,视情况不予超收分成。

三、时间要求

2021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报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两上两下”的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和程序安排为:

1、“一上”阶段。各执收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填报,各项要素填报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9月23日前报市财政事务中心非税收入征管科(联系人:王慧,8858902)。

2、“一下”阶段。市财政事务中心根据各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和近年来收入规模,对各单位上报的2021年收入计划进行汇总审核,并将审核后的计划数,于10月15日前发送各执收单位征求意见。

3、“二上”阶段。各执收单位对市财政事务中心“一下方案”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23日前报送市财政事务中心非税收入征管科。

4、“二下”阶段。市财政事务中心审核汇总各单位2021年非税收入执收计划,按程序送市财政局领导审核,并于综合预算“一下”时,发送各执收单位。

请各执收单位认真编制2021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按时上报。10月23日前,未将“一下方案”核对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财政事务中心的,则视同默认“一下方案”,我中心此后将不再受理“二上”阶段的工作事宜。

附件:2021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申报表

2021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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