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提高外资项目备案便利化程度,全面实行告知性备案、在线办理。
6、简化外资项目核准手续,取消五类附件材料,推行不见面办理及疫情期间容缺受理。
7、优化鼓励类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流程,取消省级以下转报环节,多种方式保障疫情期间加快办理。
8、保护外资项目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外商投资法》关于内外资平等、不得强制转让技术、保护商业秘密等规定。
9、加强对外资企业的走访服务,宣传解读政策,广泛听取意见,协调解决问题。
10、完善外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完善项目监管,避免重复检查增加企业负担。
11、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开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工作。
http://smehn.cn/web/Province/Policy/Policy/Detail.aspx?id=62758
主要内容:部管社会组织要坚决推进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稳妥做好本单位复工复产,积极助力其他部门复工复产。行业协会、商会要指导和帮助企业等会员单位科学精准防疫、有序复工复产。志愿服务组织要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支持广大社工、义工和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慈善组织要高效运转,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
主要内容:1、实施有序返岗。人社部门要认真履行劳动力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职能,输出地扶贫部门要向人社部门提供贫困劳动力信息摸查成果,实现信息共享;输入地人社部门要详细了解企业复产复工的用工需求,提供岗位;输出地、输入地要做好劳务对接工作。
2、打通“最先一公里”。想方设法解决贫困劳动力“出村难”问题,统一安排,组织专门交通工具,从各村镇等劳动力分散的居住点接送外出务工人员到县城或火车站、机场集中,实现从家门到工厂大门的无缝衔接,确保安全运送。
3、互认健康信息。做好贫困劳动力的健康检查,推广使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健康信息的互认。
4、保障防护用品。对企业购置防护物品确有困难的,要主动协调做好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保障工作,严格做好员工吃、住、行和车间管理等环节防疫工作,增强企业防护保障能力,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主要内容:1、申报时间。享受2019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交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后续管理资料。企业应在3月20日前和6月20日前分两批将后续管理资料提交至企业所属的税务管理部门。
2、申报条件。在2018年度之前获利并在税收优惠期(两免三减半)内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均可享受2019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主要内容:1、支持对重点建设项目返岗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对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及纳入“五个100”的重大产业项目、产品创新、科技创新项目,鼓励项目单位对返岗员工统一进行核酸检测,2020年3月20日前,所发生费用的50%由省发展改革委安排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予以补助,项目单位自筹部分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2、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砂石料稳定供应。全力支持砂石料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采矿权已到期但受疫情影响导致不能依法及时申请采矿许可的,企业可在疫情期间网上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3、推动疫情风险较低的地区率先全面复工复产。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强督促检查,压实地方政府责任,特别是对低风险地区,以及中风险地区中没有确诊病例的园区、乡镇,加大督导力度,尽快全面复工复产。
4、对2020年2月至6月期间新租赁“135”工程标准厂房500平方米以上、租期一年以上,且完成投产的入驻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租金奖补。
5、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金融服务和配套支持。省发展改革委与国开行湖南分行等金融机构建立500亿元左右的稳投资补短板强动能专项,对疫情阻击战中暴露出的公共卫生防疫、应急管理和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以及提升核心动能的重大产业、科技创新等项目重点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利率优惠。
6、支持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临时用地复垦费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新占用临时用地的,需缴纳的临时用地复垦费用的50%以内部分,允许施工企业以银行保函等形式缓缴。
7、建立企业投资项目远程核备绿色通道。依托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不见面”核准或备案。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全省各产业园区内符合规划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可全部开展承诺制改革,实行容缺受理、先建后验。
8、进一步强化重点建设项目调度服务。各地对重点项目派驻联络员,做好开工复工的精准帮扶。疫情期间,建立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复工复产日报制度,实行一日一调度、一日一协调、一日一反馈。积极筹备全省“集中开工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