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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政策汇编(第六期)

来源: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发布时间:2020-04-03 浏览次数
国家及部委政策措施

1

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内容:1、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审批,坚决纠正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加大减负稳岗力度。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加快制定和完善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政策措施。优化自主创业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引导平台企业放宽入驻条件、降低管理服务费,与平台就业人员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

       2、引导有序外出就业。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支持就地就近就业。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企业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物流体系建设等优先组织和使用贫困劳动力,鼓励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劳动力。

       3、扩大企业吸纳规模。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扩大基层就业规模。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今明两年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扩大招生入伍规模。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适当延迟录用接收。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

       4、2020年4月底前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建立农资点对点保障运输绿色通道,支持湖北省组织农业生产。

政策原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http://smehn.cn/web/Province/Policy/Policy/Detail.aspx?id=62910


2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内容:1、为中小企业无偿提供政策、法律、金融、管理、技术、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咨询和个性化解决方案,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和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2、指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专门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建立专家志愿服务团。在中小企业园区、特色产业集群、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遴选一批具有场地、人员、服务条件的载体,认定为“志愿服务工作站”。

       3、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及时向中小企业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复工复产的方针政策。对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和个性化解决方案。建立“中小企业线上志愿服务中心”,开辟专家在线“义诊专栏”,“一对一”在线服务,组织线下特色活动,构建企业与志愿专家“面对面”交流咨询渠道。

       4、加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的统筹指导和规范管理。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及时总结中小企业志愿服务的成功经验,培育志愿服务品牌。

政策原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http://smehn.cn/web/Province/Policy/Policy/Detail.aspx?id=63014

     

       主要内容:1、梳理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围绕防疫物资、民生保障、春耕备耕、国际供应链产品、劳动密集型产业等重点领域,梳理龙头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未复工达产的核心配套企业名单。落实援企稳企惠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已出台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拉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发挥“互联网+”作用。

       2、加强统筹协调,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推动解决龙头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复工复产中的跨部门跨地区问题,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加强对行业龙头企业及核心配套企业的跟踪服务。加大对中小型关联企业的融资支持。

政策原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产业链固链行动 推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的通知

http://smehn.cn/web/Province/Policy/Policy/Detail.aspx?id=63146


3

国家税务总局


             

       主要内容:1、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2、请各级税务机关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和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审核核算,及时办理支付。

政策原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http://smehn.cn/web/Province/Policy/Policy/Detail.aspx?id=62915


4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主要内容:1、总体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提出的疫情防控要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原则,以省域为单位,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在此基础上,根据民生必需、人员集聚、空间密闭程度等划分商贸流通企业和网点类别,稳妥推进复工营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2、排除复工营业干扰。不得擅自设置超越疫情防控规定的复工营业条件。杜绝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的一刀切做法。建立诉求响应机制。简化办事流程。组织“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等方式帮助企业员工返岗。支持采取灵活用工政策。 

       3、指导实施运营指南。疫情期间企业运营指南(可通过商务部网站服贸司子站http://fms.mofcom.gov.cn和“家政信用查”手机客户端下载)。

       4、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企业在应急保障供应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数字化转型。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其上云和向线上拓展,通过互联网开展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完善物流体系。优化末端配送。推动明确园区、社区、办公楼宇等地智能自助提货柜、末端取货网点的公益属性,允许其继续运营,并为快递员开展业务提供便利。

政策原文: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的通知

http://smehn.cn/web/Province/Policy/Policy/Detail.aspx?id=62913


5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主要内容:1、加大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核心企业通过信贷、债券等方式融资后,以适当方式减少对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占用,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等问题。

       2、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通过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预付款融资、存货与仓单质押融资等方式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3、要加强金融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支持“稳外贸”作用,增加外贸信贷投放,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

       4、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5、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和风险控制。对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相关授信予以差别化安排,完善激励机制。

       6、加大保险和担保服务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机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获取融资提供增信措施,人身保险公司可适度延长保单质押贷款期限,提升贷款额度。

政策原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

http://smehn.cn/web/Province/Policy/Policy/Detail.aspx?id=63148


6

科技部


       

       主要内容:1、启动实施“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按照“周期短、见效快、程序简捷规范”的原则,通过重点研发计划快速启动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项目。

       2、加快推动新布局一批国家高新区,优化国家高新区空间布局,通过以升促建,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3、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加快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促进高质量就业。加强对“双创”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估,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打造市场化、专业化、全链条服务平台,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利用各种线上线下平台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在线培训、在线答疑等,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宣传解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援企稳岗、减税免费、社保减免、金融支持等重点政策。加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4、研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便利化措施。

       5、围绕“一城一主题、一园一产业”,组织遴选100个左右创新型城市(县市)和100个左右国家高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结合地方需求及其优势快速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和科技创新产品。

       6、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推动科技特派员助力保障春耕生产和扶贫攻坚、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政策原文:科技部印发《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smehn.cn/web/Province/Policy/Policy/Detail.aspx?id=62911


7

交通运输部


      

       主要内容:1、认真研判运输服务动态需求。指导运输企业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提前做好运力准备工作。

       2、坚持分区分级恢复运输保障。分区分级精准恢复道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采取“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方式,集中精准、安全可控地做好运输保障,帮助外地滞留在鄂人员逐步有序返回。

       3、积极推广网上办理。开展道路运输业务网上办理,优化办理流程,对普通货运车辆年审、道路运输证换发、从业资格证审验换证等相关运政业务一网通办。

       4、推动落实财政金融优惠政策。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以及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根据自身经营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对企业和个人客户实施临时性延付租金等安排。

       5、加大已出台政策宣传力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扶持政策,通过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网络平台等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6、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行业稳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了解运输服务企业困难,切实做好小微企业、货运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等重点群体帮扶工作。

政策原文:交通运输部关于精准有序恢复运输服务扎实推动复工复产的通知

http://smehn.cn/web/Province/Policy/Policy/Detail.aspx?id=62916



湖南省直有关部门政策措施


1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主要内容:1、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继续依法落实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地方“六税两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费优惠政策,纾解受困企业资金困难,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渡过难关。

       2、对主动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根据租金减免情况按规定依申请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

       3、对复工复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小微企业2020年一季度工会经费延期至7月与二季度应缴工会经费合并缴纳,延期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缴纳的工会经费,由上级工会定期全额返还。

       4、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纳税款的小微企业,依法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报或缴纳期限。对生产药品、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小微企业,优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及相关税费减免。

      5、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税费政策宣传解释和辅导,确保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税费支持政策。

政策原文: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中央有关疫情防控税费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通知

http://smehn.cn/web/Province/Policy/Policy/Detail.aspx?id=6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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