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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出台“135”工程升级版奖补政策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0-03-17 浏览次数

近日,我厅出台《“135”工程升级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继2015年出台《湖南省创新创业园区发展“13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后,省财政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加力提效支持全省产业园区发展的最新重大举措。

《管理办法》明确,实施范围从原来的省级创新创业园区扩展至全省所有产业园区,包括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批准筹建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以及省级工业集中区,标准厂房应布局建设在园区核准范围内。

《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分类分档”的差异化补助方式。为更好支持湘南湘西地区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省财政对湘南湘西范围内的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按每平方米1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省内其他地区的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按照“总量控制、先建先补”的原则,补助规模按3000万平方米总量控制,超出总量以外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省财政《管理办法》要求,主要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补助资金与标准厂房招商入驻情况挂钩,项目开工先补助50%,1年后企业入驻率达到75%以上的再补助50%。对于前期“135”工程获得补助资金的厂房入驻率未达到90%的园区,暂不纳入本次“135”工程升级版补助范围。对于园区污染处理设施不达标的,不安排补助资金。对于给予开工补助的标准厂房项目,在项目竣工后一年内尚未招商入驻企业的,由省财政收回开工补助资金。

通过实施上一轮“135”工程,全省创新创业园区建成标准厂房4000多万平方米,引进“双创”企业6600多家,解决就业54万多人,引进20条新兴优势产业链项目900多个,完成投资1700多亿元。继续实施新一轮“135”工程升级版,是应对当前复杂经济形势,激活民间投资、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力争通过3年努力,重点扶持100个以上优势突出的产业园区,引进5000家以上产业型企业落地,形成50个左右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园区,在财税、就业、科研、创新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对稳投资、稳增长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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